2006年11月2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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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取快件敲诈快递公司
两小伙法庭上追悔莫及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讯 拿走快递公司的快件敲诈勒索快递公司的两个小伙子,昨天在杭州江干区法院接受了半个多小时的简易程序审判后,各自领到了刑期:一个有期徒刑3年,另一个有期徒刑1年半。
  今年8月31日凌晨1点多,天天快递公司的货车经过下沙时,被几个人拦下,车上3麻袋共346件快件被强行拿走。而后,这伙人给天天快递公司温州地区的负责人华某打电话,让华某用3万元换走邮件。当天,警方将两名前来取敲诈勒索赃款的人抓获,追回全部邮件。
  被警方当场抓获的两名敲诈勒索者是两个来自常山的小伙子,小江19岁,而小刘当时还不满18周岁。这起敲诈勒索案是一个叫“小利”的人和他人策划的,小江参与了搬邮件和取赃款的全过程,而小刘则仅仅和小江一起去拿赃款,结果他们两人一起落网,其他人还未被抓获。
  因案情比较简单,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小江和小刘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敲诈勒索未遂及两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庭分别给予小江和小刘从轻和减轻处罚,判处小江有期徒刑3年,小刘有期徒刑1年半。
  在法庭上,这两个中学生模样的小伙子不断地请求法庭给予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小刘说:“本来像我们这样十七八岁的人现在应该在学校读书,我却站在庄严的法庭里无地自容。世界上没有后悔药……”记者了解到,小江和小刘都只有小学文化程度。